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暴力犯罪离婚
山西中晋律师事务所王秀丽主任律师,2004年山西大学法律专业本科。经山西省团委,校团委组织部推荐到山西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。200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开始到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,于2009年8月份作为投资人与杨洪律师共同创办了山西盛一律师事务所。 自执业以来,办理了多起大案要案,办理各种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近千余起,已到达办理各类案件的较高水平。 在执业期间曾办理2009年长治市张张庄村“周某”被杀一案。 平顺杏城爆炸案,壶关鲍某某,李某某等多人犯罪团伙。 武某某乡党委书记交通肇事案。 某某银行职员挪用公款案。 某某公司票据公示申报案。 潞矿招工作骗案等等案件。 上述案件均取得明显的代理和辩护效果。 此外,于2010年6月至今被聘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92543部队,潞城市翟店镇政府,山西才智建筑设计研究院,长治市郊区建筑合同等多家企业法律顾问,并且执业之余,本律师不断注重理论研究和创新,为增强业务知识,不断的进行理论学习和积累,并在山西省青年律师论文集中发表多篇论文。